心理谘詢師理論知識:顏色混合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men) 看見的幾乎都是含有不同波長的混合光。
顏色混合規律主要有以下三條:
1)互補律:每一種顏色都有另一種同它相混合而產(chan) 生白色或灰色的顏色。這兩(liang) 種顏色成為(wei) 互補色。例如,紅色和淺青綠色。
2)間色律:混合兩(liang) 種非補色,便產(chan) 生一種新的介乎它們(men) 之間的中間色。例如,紅色與(yu) 藍色混合產(chan) 生紫色。
3)代替律:相混合的兩(liang) 種顏色,都可以由不同顏色混合後產(chan) 生的相同顏色來代替。
顏色混合可分為(wei) 兩(liang) 種:色光混合和顏料混合。
色光混合是將具有不同波長的光混合在一起。
是一種加法過程,是不同波長的光線同時作用於(yu) 眼睛,在視覺係統中實現的混合。
顏料混合是指顏料在調色板上的混合,或油漆、油墨的混合。
是由於(yu) 某些波長的光線被吸收而引起的,是一種減法過程,即將兩(liang) 種顏料混合之後,作用與(yu) 視覺係統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