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助力全麵小康
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麵小康。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人在成長和發展過程中認知合理、情緒穩定、行為(wei) 適當、人際和諧、適應變化的一種良好狀態。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心理健康問題,明確提出加強心理健康服務。新的發展階段,我們(men) 要大力加強心理健康服務,不斷提升國民心理健康素養(yang) ,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hui) 心態,助力實現“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
全麵認識重大意義(yi) 。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快速發展、社會(hui) 巨大變化對國民心理產(chan) 生了重要影響,而國民心理健康狀況又深刻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和諧。在我國工業(ye) 化、現代化快速推進過程中,一些人在應對多樣化的社會(hui) 價(jia) 值觀念、複雜的社會(hui) 關(guan) 係變化等方麵明顯心理準備不足,心理健康問題日益凸顯,極端情緒引發的突發事件時有發生,對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和諧產(chan) 生了負麵影響。在我國改革進入攻堅期、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進入決(jue) 勝期的新形勢下,加強心理健康服務是建設健康中國、平安中國、法治中國的重要內(nei) 容,是培養(yang) 良好道德風尚、培育和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的內(nei) 在要求,也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一項源頭性、基礎性工作。習(xi) 近平同誌在全國衛生與(yu) 健康大會(hui) 上指出,要加大心理健康問題基礎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規範發展心理治療、心理谘詢等心理健康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三個(ge) 五年規劃綱要、《“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都對加強心理健康服務提出了明確要求。為(wei) 貫徹落實中央決(jue) 策部署,國家衛生計生委、中組部等22個(ge) 部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對加強心理健康服務提出具體(ti) 要求。
深入把握問題挑戰。目前,社會(hui) 上對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心理健康科普工作亟待加強。社會(hui) 公眾(zhong) 大多缺乏心理健康知識,對心理健康服務的有效性、專(zhuan) 業(ye) 性認識不夠,忽視心理因素對健康的影響、歧視心理行為(wei) 問題人群和精神障礙患者的情況仍較為(wei) 普遍。同時,心理健康服務體(ti) 係還不完善,專(zhuan) 業(ye) 人員嚴(yan) 重不足。社會(hui) 化心理健康服務體(ti) 係尚未建立,大部分領域(行業(ye) )尚未開展心理健康服務。截至2015年底,我國有精神科醫師2.77萬(wan) 人,心理治療師5000餘(yu) 人,能夠提供專(zhuan) 業(ye) 心理谘詢服務的心理谘詢師不到3萬(wan) 人。國家心理谘詢師職業(ye) 資格鑒定要求偏低,缺乏實際操作技能考核,也缺乏獲證後的繼續教育和督導,造成大多數獲證人員不具備實際開展心理谘詢的能力。高等院校心理健康專(zhuan) 業(ye) 學科建設和學曆教育體(ti) 係有待完善,人才培養(yang) 模式有待改進。此外,我國心理學理論、方法和技術很多是從(cong) 西方國家引入的,缺乏本土化理論、方法和技術。總體(ti) 來看,我國心理健康服務起步較晚,適合我國國情和國民心理狀態的服務模式、服務技術等仍處於(yu) 探索階段,社會(hui) 實踐不充分。這些問題相互影響,製約著我國心理健康服務行業(ye) 的發展。
著力抓好重點工作。一是將心理建設納入國家治理體(ti) 係。在重大政策製定過程中準確把握各類群體(ti) 的實際需求和心理訴求,在社會(hui) 治理中多聽取各方意見,注意疏導不公平感,從(cong) 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用心理學技術加強精細化治理,針對容易出現的心理行為(wei) 問題采取有效幹預措施,營造友好互信的人際關(guan) 係和積極向上的社會(hui) 氛圍。二是提升公眾(zhong) 心理健康素養(yang) 。加強心理健康知識科普宣傳(chuan) ,引導公眾(zhong) 培育積極心態、預防不良心態,引導全社會(hui) 科學、理性地對待心理行為(wei) 問題人群和精神障礙患者。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培養(yang) 學生積極樂(le) 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wei) 各級各類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nei) 容,全麵提升幹部的心理素質。三是加強心理健康服務體(ti) 係建設。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各單位可以依托工會(hui) 等現有資源建立心理健康輔導室,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可以普遍設立心理服務機構;構建基層心理健康服務平台,依托城鄉(xiang) 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或綜治中心建立心理谘詢(輔導)室或社會(hui) 工作室(站);鼓勵創辦社會(hui) 心理服務機構,培育專(zhuan) 業(ye) 化、規範化心理谘詢、輔導機構;增強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普及心理谘詢和治療技術在臨(lin) 床診療中的應用。四是加強法製化、規範化建設。研究製定心理健康服務工作製度和管理辦法,加強心理谘詢師鑒定的管理,逐步將心理健康服務專(zhuan) 業(ye) 人員和機構納入法製化管理。五是發揮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和中醫藥的作用。推動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與(yu) 心理學理論及技術融合發展,為(wei) 公眾(zhong) 提供符合我國國情、文化特點和價(jia) 值觀的心理健康技術。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心理健康服務中的作用,加強中醫院相關(guan) 科室建設和人才培養(yang) ,促進中醫心理學發展。(來源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