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保健員培訓標準(試行)
為(wei) 進一步貫徹《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聯合印發的《關(guan) 於(yu) 加強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的若幹意見》(國衛婦幼發〔2016〕53號)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wei) 中心,以社會(hui) 需求為(wei) 導向,加強醫療臨(lin) 床輔助服務人員的培養(yang) 和隊伍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個(ge) 性化健康服務需求,更好地規範婦幼保健員職業(ye) 培訓,提高培訓質量,中國婦幼保健協會(hui) 組織專(zhuan) 家編製了《婦幼保健員職業(ye) 培訓標準》(以下簡稱《培訓標準》)。
本《培訓標準》從(cong) 婦幼保健行業(ye) 發展對從(cong) 業(ye) 人員的要求出發,依據國家職業(ye) 標準,結合職業(ye) 培訓特點,對培訓機構資格條件、職業(ye) 培訓目標、培訓機構要求、培訓學時、培訓內(nei) 容等作了明確規定。
本《培訓標準》是分等級進行編寫(xie) 的,每個(ge) 等級的培訓計劃中包括培訓目標、教學要求和教學計劃安排,培訓大綱中包括課程任務和說明、課時分配、理論知識部分教學要求及內(nei) 容和專(zhuan) 業(ye) 能力部分教學要求及內(nei) 容。
本《培訓標準》是在各有關(guan) 專(zhuan) 家和實際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參加編寫(xie) 的主要人員為(wei) 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婦幼保健中心首席專(zhuan) 家金曦、中華護理學會(hui) 婦產(chan) 分會(hui) 王立新主任、國家衛生健康委科研所裴開顏主任、廣東(dong) 省婦幼保健院吳婕翎主任、中國疾控中心婦幼中心兒(er) 保部王惠珊主任,張悅副主任、北京市婦幼保健院李廣雋護士長、北京五洲婦兒(er) 醫院丁俊護士長、中國疾控中心婦幼中心侯啟春等。
本《培訓標準》由婦幼保健員職業(ye) 專(zhuan) 家組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