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教育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共青團中央 全國婦聯關於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教育廳(教委)、衛生健康委、團委、婦聯,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民政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團委、婦聯:
近年來,各地各有關(guan) 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推進困境兒(er) 童保障製度不斷完善、水平顯著提高。但是,一些困境兒(er) 童由於(yu) 受成長環境等多重因素影響,麵臨(lin) 心理健康問題,其中,一些留守兒(er) 童、流動兒(er) 童,由於(yu) 缺乏陪伴或難以適應流入地生活等原因,更容易出現心理健康問題,迫切需要加強關(guan) 心關(guan) 愛。為(wei) 進一步做好困境兒(er) 童心理健康關(guan) 愛服務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困境兒(er) 童保障工作的決(jue) 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切實把困境兒(er) 童心理健康關(guan) 愛服務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工作體(ti) 製機製,強化關(guan) 愛服務措施,提升關(guan) 愛服務水平,更好促進困境兒(er) 童健康成長、培養(yang) 德智體(ti) 美勞全麵發展的社會(hui) 主義(yi) 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全麵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圍繞困境兒(er) 童身心健康全麵發展需求,在做好困境兒(er) 童基本生活保障、家庭監護、教育醫療等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心理健康關(guan) 愛服務,促進其身心健康成長。
堅持係統治理。立足現階段我國兒(er) 童福利事業(ye) 發展實際,將解決(jue) 困境兒(er) 童現實困難與(yu) 促進困境兒(er) 童全麵發展相結合,將滿足困境兒(er) 童身心健康迫切需求與(yu) 長遠製度建設相結合,逐步建立健全新時代困境兒(er) 童心理健康關(guan) 愛服務體(ti) 係。
堅持統籌施策。綜合運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監測、及早有效關(guan) 愛、暢通轉介診療、強化跟進服務等多方麵舉(ju) 措,協調組織教師、兒(er) 童主任、心理谘詢師、心理治療師、精神科醫師和兒(er) 童社會(hui) 工作者、誌願者等多方麵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麵提升關(guan) 愛服務的質量和效果。
堅持精準關(guan) 愛。研究困境兒(er) 童身心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重點聚焦留守兒(er) 童和流動兒(er) 童中的困境兒(er) 童,及時發現掌握心理健康狀況和實際需求,分人分類製定方案,提供具有針對性、有效性、個(ge) 性化的關(guan) 愛服務。
(三)總體(ti) 目標。
加快形成黨(dang) 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家庭盡責、社會(hui) 參與(yu) ,服務主體(ti) 多元、服務方式多樣、轉介銜接順暢的困境兒(er) 童心理健康關(guan) 愛服務工作格局,全麵提升困境兒(er) 童心理健康水平和身心健康素質,幫助困境兒(er) 童養(yang) 成自尊自信、樂(le) 觀向上的性格品質和不屈不撓的心理意誌,成長為(wei) 德智體(ti) 美勞全麵發展的社會(hui) 主義(yi) 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內(nei) 容
(一)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各地教育、民政等部門在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時,要重點研究困境兒(er) 童麵臨(lin) 的特殊困難和心理問題,重點關(guan) 注困境兒(er) 童心理需求,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鼓勵學校為(wei) 有需求的困境兒(er) 童選配有愛心有經驗的心理教師或思政課教師作為(wei) 成長導師,安排品學兼優(you) 的學生結為(wei) 互助夥(huo) 伴。兒(er) 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通過引入專(zhuan) 業(ye) 社會(hui) 力量等多種途徑,針對機構內(nei) 兒(er) 童身心特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地民政部門和共青團、婦聯組織要利用入戶走訪、主題活動、家庭教育指導、關(guan) 愛幫扶等時機,加強對困境兒(er) 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心理健康常識普及,並主動與(yu) 困境兒(er) 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交流兒(er) 童身心發展情況,引導他們(men) 密切關(guan) 注兒(er) 童心理健康,更好履行家庭監護職責和子女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責任,助力兒(er) 童塑造健康心理,提高應對挫折的能力。
(二)開展心理健康監測。學校要引導有需要的困境兒(er) 童主動接受心理健康測評,掌握心理健康測評情況,加強關(guan) 心關(guan) 愛。兒(er) 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定期對機構內(nei) 兒(er) 童進行心理健康測評,並加強對測評結果的分析,相關(guan) 測評情況應當及時納入兒(er) 童個(ge) 人檔案。托育機構、社區教育機構、兒(er) 童活動中心、少年宮等機構或場所工作人員要及時關(guan) 注兒(er) 童心理健康狀況。兒(er) 童督導員和兒(er) 童主任結合日常工作,可以通過定期家訪、談心談話、問卷調查等方式,重點關(guan) 注兒(er) 童麵臨(lin) 學業(ye) 壓力、經濟困難、家庭變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等情況,發現困境兒(er) 童心理異常的,及時與(yu) 兒(er) 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溝通。
(三)及早開展有效關(guan) 愛。各地民政、教育等部門要引導困境兒(er) 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掌握一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加強親(qin) 情陪伴、情感關(guan) 懷,以積極健康和諧的家庭環境影響兒(er) 童,疏導化解兒(er) 童的負麵情緒。要充分發揮學校教師、兒(er) 童主任、兒(er) 童社會(hui) 工作者、誌願者等作用,為(wei) 有需求的兒(er) 童分類製定心理關(guan) 愛方案,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導、心理慰藉等幫扶服務。各地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通過多種方式密切家校合作,關(guan) 注兒(er) 童在校表現,組織心理健康教師等提供有針對性的輔導和關(guan) 愛,幫助他們(men) 增強同伴支持,融洽師生關(guan) 係,更好融入校園和社會(hui) 。各地民政部門要鼓勵有條件的兒(er) 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配備專(zhuan) (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為(wei) 機構內(nei) 兒(er) 童提供關(guan) 愛幫扶。
(四)暢通轉介診療通道。困境兒(er) 童可能存在心理異常的,兒(er) 童督導員、兒(er) 童主任和學校可以引導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社會(hui) 心理服務機構或者醫療衛生機構尋求專(zhuan) 業(ye) 幫助。民政、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和共青團、婦聯要按照工作職責,加強協同配合,暢通家庭、學校、社區、社會(hui) 心理服務機構等與(yu) 醫療衛生機構之間預防轉介幹預就醫通道。對於(yu) 民政部門監護的困境兒(er) 童,兒(er) 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與(yu) 精神衛生福利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暢通困境兒(er) 童心理谘詢、就診通道,確保有需求的困境兒(er) 童能夠得到及時診斷、及時治療。醫療衛生機構的心理治療師、精神科醫師等對於(yu) 就診的困境兒(er) 童,應當提供規範診療服務。
(五)強化跟進服務幫扶。對患有精神障礙且經過門診或住院治療的困境兒(er) 童,出院回歸社區、學校後,各地民政、教育等部門要動員學校教師、兒(er) 童主任、兒(er) 童社會(hui) 工作者、誌願者等,與(yu) 困境兒(er) 童建立結對關(guan) 愛服務關(guan) 係,開展定期隨訪、跟蹤服務,在家庭探訪、谘詢服務、愛心幫扶等方麵,給予精準關(guan) 愛服務,努力為(wei) 困境兒(er) 童創造促進其身心健康成長的環境和條件。
(六)健全心理健康服務陣地。有條件的地方要依托城鄉(xiang) 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社區教育機構、城鄉(xiang) 兒(er) 童之家、少年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民政服務站(社工站)、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等機構或場所,協同搭建心理健康關(guan) 愛服務平台,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關(guan) 愛指導和谘詢服務。要發揮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兒(er) 童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兒(er) 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中心、社會(hui) 心理服務機構等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提高專(zhuan) 業(ye) 服務能力。民政部門要發揮好精神衛生福利機構等民政服務機構作用,加強兒(er) 童精神專(zhuan) 科和心理谘詢門診建設,支持兒(er) 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設置心理谘詢室,拓展服務內(nei) 容,增強服務能力,為(wei) 有需求的困境兒(er) 童提供專(zhuan) 業(ye) 關(guan) 愛服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民政部門要爭(zheng) 取當地黨(dang) 委和政府支持,推動將困境兒(er) 童心理健康關(guan) 愛服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工作機製,強化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相關(guan) 工作。相關(guan) 部門要密切溝通配合,推動關(guan) 愛服務對象範圍向有需要的留守兒(er) 童、流動兒(er) 童拓展。要加強信息共享和動態監測,及時發現問題,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各相關(guan) 部門要結合實際製定落實措施,及時研究、解決(jue) 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強化能力建設。各地要加強對學校、少年宮、兒(er) 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機構或場所工作人員,以及兒(er) 童督導員、兒(er) 童主任、兒(er) 童社會(hui) 工作者和誌願者等心理健康業(ye) 務培訓,提升其對兒(er) 童心理問題識別、引導和關(guan) 愛服務能力。各地民政部門要鼓勵有條件的兒(er) 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向留守兒(er) 童、流動兒(er) 童及其他有需要的社會(hui) 兒(er) 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三)加大宣傳(chuan) 力度。各地要加強兒(er) 童心理健康關(guan) 愛服務工作宣傳(chuan) ,采取多種形式,營造全社會(hui) 關(guan) 心關(guan) 愛兒(er) 童的良好氛圍。要及時挖掘正麵典型案例,宣傳(chuan) 推廣工作中湧現的好經驗、好做法,發揮示範帶動作用,進一步提升困境兒(er) 童心理健康關(guan) 愛服務工作水平。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民政部 教育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共青團中央 全國婦聯
2023年10月26日